出租司机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成为终身禁驾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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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45 黑龙江日报 | |||||||||||
金钢 记者 卢军 张晓荭 本报12日讯 哈市新立出租车汽车公司驾驶员刘同生今晨酒后驾车肇事,成为哈市终生禁驾第一人。 今早1时许,开夜班车的出租车司机刘同生,见路上没有乘客,便和两个朋友相约饮酒。5时许,刘同生驾驶黑A53836号桑塔纳出租汽车,由道外向南岗方向行驶,在行至烈士馆门前时,由于其酒精麻醉大脑,加之以80公里超速行驶,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将行人杨某撞飞后重重地摔在地上。刘同生乘着路上车少人稀加速逃跑。在行至道里区菜站附近时,又将一名行人撞伤。在逃到新阳路上时,撞上了路中间的交通隔离护栏,出租车终于动弹不得。这时,一位身着便装的民警路过此处,让刘同生向交警大队报案,刘谎称回家取钱,民警扣留了他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未想刘同生又是一去不复返。 南岗交警大队随后在道外区一粮店内将刘同生抓获。 南岗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刘同生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并吊销了他的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被刘撞伤的行人仍在公安医院接受治疗。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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