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委屈可获大奖 柳“六条禁令”规范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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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8:42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何继权通讯员侯加亮)5月12日上午,柳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向城管部门宣布了“六条禁令”和“委屈奖”的实施方案。 据悉,其中的“六条禁令”包括:禁止侮辱、打骂管理相对人;禁止截留、挪用、私分罚没钱物;禁止赌博;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着制服到娱乐场所参加非公务活动;禁止包庇、放纵违法违章行为等。对违反禁令者,一旦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遭遇暴力抗法受了委屈的,做好事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以及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经核实可得到“文明执法管理奖”,其中特等奖1000元,其他等次的奖励50至500元不等。 与会的柳州市有关部门领导,谈到近日发生柳南城管队员被歹徒砍伤一事时指出,鼓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和正当防卫并不矛盾,关键时刻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