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打工者工伤索赔为何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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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不幸受伤缠着绷带就得上班 吴光清是湖南慈利人,2002年4月到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做清洁工,月工资860元,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2003年3月19日,吴在工业大道1054号候车亭清洗广告牌时,不慎从梯上掉下,事后由
据吴称,在治疗期间,公司领导对其病情不理不睬,吴被逼无奈,只好每天在经理办公室静坐,最终只拿到了门诊治疗费800元。由于医药费不到位,延误了治疗。两周后,公司强迫还处于恢复阶段缠着纱布打着石膏的吴光清上班,致使其骨折部位得不到很好的恢复。 不被承认工伤鉴定还被无故辞退 在治疗期间,吴曾多次要求去医院鉴定,并要求给予工伤保险,但都遭到公司拒绝。吴只有自己到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工伤认定,经认定吴属于十级残疾。白马广告媒体有限公司却想当然地认为吴的伤病已基本治愈,且工伤未能达到伤残十级的程度,但该公司并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自己的断然推测,该公司就工伤待遇问题与吴之间协商多次未果,而且吴还频频招至公司有关领导的辱骂和批评。2003年6月24日,工伤期间的吴光清因为维护其他工友的正当权益,与售后服务部经理曹某发生了口角,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从而导致了斗殴事件。公司领导听信曹某一面之词,继而根据公司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将吴光清辞退。 索赔无门上诉仲裁 失业又有伤在身的吴光清一直寄居在天河棠下的朋友住处。2003年11月23日,身无分文的吴光清从棠下步行到了白马广告有限公司的所在地江湾大酒店,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吴光清企盼公司支付他的工伤赔偿,没想到,售后服务部经理曹某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滚出去!”绝望的吴光清再一次受到侮辱,他想一死了之。曹某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转变态度跟吴协调,并拿来了5000块钱以先做安抚。 然而,自此之后,公司并没有做进一步的调解,而是对吴的工伤索赔事情一拖再拖。吴光清这时才意识到,只有用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2003年11月27日,吴光清向广州市东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小案件推上了法庭 2004年3月4日,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做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认为,白马广告有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吴缴纳工伤保险,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已依法对申诉人作出工伤及伤残等级的有效认定,白马广告有限公司应参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诉人因工伤所致的损害进行补偿。并责令白马广告有限公司在3日内支付申诉人吴光清工资差额1803.53元、一次性残疾补偿金7552元及一次性工伤辞退费8368元。 但吴光清没有想到,今年4月,他却被白马广告有限公司告上了广州市东山区法庭,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以吴光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请求法庭判定该公司辞退吴光清并无不当,也不应给其任何经济补偿。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此项法规的无过错原则,显然,吴光清是属于此类情况的。 一宗原本事实非常清楚的小案件被推上了法庭,一件十级工伤的小索赔案一拖再拖,历时一年之久,至今无果。饱受失业和精神折磨的吴光清在维权的路上还要耗费多长时间?但我们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