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02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梅芬陈春艳)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周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将通过各种严格举措控制扬尘污染的产生,让广大市民拥有一片更干净的天空。

  《办法(草案)》根据扬尘污染的不同来源,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防治措施。如对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绿化等工程建设,要求采取围挡、洒水、遮盖、地面硬化、车辆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娱乐我做主快乐无止境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冲洗等防治措施;对房屋拆除,要求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拆房、爆破等作业;对物料运输,要求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对中心城范围内的裸露泥地,要求进行绿化和铺装等。《办法(草案)》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市环保局为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市政、交通、市容环卫、绿化等有关管理部门根据防治规划制定相应的防治计划,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行业技术规范。

  本报讯(记者洪梅芬陈春艳)记者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周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规定,今后所有审批规划项目都将纳入考评,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办法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结合上海实际,《办法(草案)》体现了上海特点:一是鼓励开展“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二是拓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对没有按照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划草案,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三是对规划实施和建设项目建设的监管提出了更具体要求。

  《办法(草案)》还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例如,禁止在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性项目;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本市清洁能源使用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要求;内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新建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我国成功控制今春非典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羽泉2004北京唱演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