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人大代表不履行职责要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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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人大代表不履行代表职责应当辞职,这是辽宁省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新近提出的明确要求。目前,抚顺市已经专门设立了来访接待室并开通“热线电话”,让人大代表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为选民说话办事,抚顺市人大积极探索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制订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决定》。按照这一规定,人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这一规定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制止‘一次当选,5年太平’的现象,对职务性代表的留辞操作提供了规则,从而确保代表结构保持合理,确保人大工作保持连续性。” 与此同时,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来访接待室,开通联系代表的“热线电话”,开通人大代表反映意见的“直通快车”,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应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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