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5单位施行阳光工程 率先政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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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1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13日消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会议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并确定市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和鹿城区、瑞安市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确定若干个试点单位。 据悉,此次政务公开将着重在深化上做文章。除原先已经实行政务公开的行政机关、
从政务公开的内容上讲,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像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批件、拆迁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这些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是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 为了把这项工作真正引向深入,我市将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温州日报王丹容尤海峰)(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