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宣布将严查十类侵犯人权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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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3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5月13日讯:据中新网报道,湖北省检察院负责人昨日宣布,即日起至明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严肃查办十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介绍,当前,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破坏选举、虐待被监管人、严重失职渎职
这些案件被依法查处后,省领导俞正声、黄远志、郑少三作出重要批示,对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了整顿。 此外,有恩施市粮食局原局长黄光辉玩忽职守导致200吨陈化粮流入市场案;巴东县工业行办原副主任邢文清玩忽职守导致绿葱坡镇窑坡煤矿发生特大矿难死亡15人案;宣恩县农机监理站监理员龙守勋滥用职权导致17人伤亡案;荆州市大垸管理区财政局长许汇川涉嫌滥用职权截留移民资金造成426万元损失案等。 据悉,5月底前全省检察机关将对侵权案件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 重点查办10类侵犯人权犯罪案件 1、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突出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滥收税费,造成人身伤亡的犯罪案件; 2、结合实施计划生育国策,突出查办滥罚款、滥收费,造成人员自杀、人身伤残的犯罪案件; 3、结合国家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查办土地征用过程中,滥用职权、支持、放纵非法倒卖土地,严重侵害国家利益与农民利益的犯罪案件; 4、结合城镇建设,突出查办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致拆迁居民人身、财产严重损失的犯罪案件; 5、结合打造“信用湖北”活动,突出查办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支持放纵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破坏投资发展软环境,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或酿成重大事故致人生命及财产严重损失的犯罪案件; 6、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办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造成当事人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 7、结合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突出查办野蛮执法、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人身严重伤害或社会恶劣影响的犯罪案件; 8、结合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严厉查办在司法活动中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等犯罪案件; 9、结合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之中,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10、严肃查办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