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麻子”破产成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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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43 北京日报 | |||||||||
一中院认为王麻子剪刀厂非法转移企业资产的证据不足 本报讯(通讯员冯松李汝银)刀剪业老字号“王麻子”有着三百多年的历史。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王麻子”已失去了往日的辉煌,它的权属者已面对破产。日前,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一纸裁决,使“王麻子”破产成为定局。
“王麻子”的权属者——北京王麻子剪刀厂成立于1959年,北京市制刀厂成立于1956年。1999年前,两厂主管部门均为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现上述两厂均为昌平区经委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近年来,由于设备老化、人才流失等原因,上述两厂连年亏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200%。目前,上述两厂均已停产。 2002年6月,昌平区政府经过审查,同意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北京市制刀厂破产,并经昌平区法院裁定宣告。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表示不服,并向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申诉。原来,该集团在北京王麻子剪刀厂、北京市制刀厂的大量债务中负有担保责任,同时对两企业拥有数百万元的债权,如果两企业破产,将给其带来更大的损失。 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申诉人王麻子工贸集团认为王麻子剪刀厂逃废债务及先行剥离有效资产另组企业的证据不足;王麻子剪刀厂等5家企业由同一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不能证明其非法转移企业资产,不影响其申请及宣告破产。据此,法院驳回了王麻子工贸集团的申诉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