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透露:4年多通缉51人捕回3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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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 |||||||||
A级通缉令还挺管用 新快报讯(新华) 马加爵、黄俊亮等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抓捕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近期相继落网。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自2000年公安部开始执行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级通缉以来,共发布A级通缉令41个,51人被通缉,其中已抓获34人。
记者从公安部刑侦部门了解到,1999年底,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并将根据情况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在发布A级通缉令的同时,对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实行“追逃奖励”制度。(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