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陪购房产每件收费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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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15 哈尔滨日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深圳市律师协会日前起草了《深圳市律师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法律服务收费指引实施办法》,对律师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该办法规定,律师在房地产买卖、银行按揭贷款业务中,提供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和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律师见证,楼宇在深圳特区关内的,每件收费不得低于800元;在关外的每件不得低于600元。
此外,律师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提供律师陪购法律服务,楼宇在深圳特区关内每件不得低于2000元,在关外的每件不得低于1500元。 据悉,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在深圳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委托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