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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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44 新华网 | |||||||||
日前,记者在全省集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省各级社保公司将集中 组织一次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会同统计、工商、民营经济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本地非公经济组织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 ,摸清企业用工、效益、参保等情况。 据记者了解,自今年5月至10月,有关部门还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非公经济组织
重点是未参保民营企业;已参保但未全员参保及欠缴养老、失业保险的民营企业;国有、集体等破产、改制、重组后 组建的民营企业;未参保或已参保欠费的各类非公中介组织及民办学校、医院;城市出租车和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城镇各类企 业招用的农民工。(王巍实习记者晟博) 相关专题:振兴老工业基地--再写辉煌看吉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