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卫生厅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向各地发出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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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1:03 新华网 | |||||||||
为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近日,青海省卫生厅就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向各地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活动,依法坚持取 缔非法行医,认真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整顿好医疗服务秩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把任务和责任逐 级分解到有关单位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重点对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医务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 科室等情况进行治理整顿。对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执业注册人员行医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聘用上述人员行 医或出租诊室、外包科室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对纵容、庇护甚至直接参与违法活动的卫生行政人员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 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形成覆盖城乡 的综合执法网络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