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盗用自来水罚款800元 温州首例偷水案件告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1:12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5月13日消息:我市首例由行政执法局介入调查的偷水案件,昨天告结。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还拒不承认偷取自来水的双岙村村民温某,补交了315元的水费,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17日,温州水务集团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黄龙街道双岙村下岙路83号蔡某、温某两户村民,从市政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盗用自来水,并现场拍下照片。自来水是商品,盗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娱乐我做主快乐无止境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用自来水是违法行为。因不能确定盗水量,水务集团根据有关规定,盗水日数以180天计算,每天盗水1小时,每小时用水量3吨计算,按现行水价确定每户盗水金额为1134元。

  据了解,偷取自来水案件在市区周边地方经常发生,许多村民或外来人员用水意识很差,使居民正常用水秩序被扰乱。水务集团因没有处罚权,查到案情后,只能与偷水户协商,达到补交水费的目的,管理难度非常大。

  这一次水务集团将案情向行政执法局做了反映,并于4月19日打了一份“关于要求查处双岙村民盗用自来水行为的报告”,请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行政执法局黄龙中队接到水务集团的投诉后了解到,盗水的两户村民中,其中蔡某家庭困难,其妻由于事故下肢受伤,行动不便,其本人又外出打工。但当事人认识到盗用自来水属违法后,立即拆除私接的水管,全额缴纳了水费。根据违章情节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而另一户村民温某,在接受中队调查时也承认了自己接管取水的事实。但当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补交水费时,温某却突然拒不承认偷水事实,称自己只“用”了一天的水,并和水务集团的同志大吵大闹。直到昨天,才很不情愿地缴纳了应缴的水费。根据其违法情节及浙江省供水管理办法,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对温某处以800元罚款。(温州商报记者宿萍)(来源:温州新闻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我国成功控制今春非典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羽泉2004北京唱演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