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公告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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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1:43 新华网 | |||||||||
5月11至12日,全区扶贫办主任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从 会议上获悉,内蒙古今年扶贫资金管理要全面推行公告制。 今年,国家给内蒙古的首批财政扶贫资金达到3.27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2780万元,并下达给自治区以工代 赈资金2.0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6亿元。从今年起,在进一步完善重点嘎查村挂牌立碑制度的基础上,全区要分级对财政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项目安排结果在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等6单位的部署,自治区还对全面检查2003年三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了安排。各盟市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国家重点扶贫旗县进行专项督查。对漏报或隐瞒不报的旗县,自治区将予以 通报,并通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雷·额尔德尼强调,今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整村推进计划,以促进农牧民增收 为主线,突出抓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扶持好已启动的2310个重点嘎查村。二要抓好农牧业产业化扶贫,通过做大做 强原有的,引进和培育新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牧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带动农牧民脱贫致 富。三要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实行“阳光工程”,实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度,以及资金的检查审计。四要把贫困地区的 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扶贫内容来抓,争取把内蒙古列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十个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基地之一。 (记者王菁涛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