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成为中共治国理政的一大主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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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7: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3日电今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是新一届中央集体第三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学习的主题。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中央政治局三次就依法治国问题进行集体学习。本周的《瞭望》杂志指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依法治国方面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的一系列行动,无不说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已成为中共治国理政的一大主轴。
文章说,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虽系中国核心决策层的一个例行学习会,但实际上已成为中外舆论观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方略的一个窗口。4月26日,政治局安排的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内容是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学习内容所蕴含的深意,关心时局者自然能有会于心。联系到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任一年半以来已经进行的十一次学习中,已有两次的内容与依法治国相关,即第一次以宪法为学习内容,第八次以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内容,十二次集体学习中有三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其所透露给世人的信息,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依法治国寄望之重。 文章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求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要求党的领导人率先垂范,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002年12月4日,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不到一个月的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海外舆论对胡锦涛这次讲话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好评,认为讲话鲜明地宣示了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宪政思想”。 2003年3月18日,刚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胡锦涛,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开宗明义:“我一定忠诚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竭诚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在这篇被外界看作“誓词”的讲话中,胡锦涛谈到了四个“努力做到”,而放在第一位的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003年“两会”一结束,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了修宪工作。此后,中央多次召开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中央全会等会议,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宪的建议。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不久,2004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 第十二次政治局集体学习在时机和内容的选择上所蕴含的深意,胡锦涛已在主持学习时的讲话中阐述得清清楚楚,“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记者黄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