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食品过期”消费者索赔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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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7:41 深圳晚报 | |||||||||
南京消息据江南时报报道,日前,南京的麦当劳因涉嫌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元。昨天上午9时,南京玄武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3月5日,刘先生和朋友在南京的麦当劳国贸餐厅就餐,发现购买的一只汉堡包已经过期,圆筒冰激凌重量也不足,于是就向店方反映,但是对方并未采取什么措施。
刘先生曾在麦当劳做过两年的兼职,他表示当时出售的汉堡实际已经过期半小时。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