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负责人薪酬不得超员工12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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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2:18 新闻晨报 | |||||||||
据北京晚报报道 在先期采取多种方法对北京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水平调查的基础上,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宣布,今年将对部分企业试行新的薪酬考核办法。北京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按照新的考核办法,企业负责人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员工平均收入12倍。
今年,北京市国资委将选择部分企业试行新的考核薪酬办法。新办法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薪是年度的基本收入,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年薪属奖励性质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