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原副检察长涉嫌贪污受贿被审查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2: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重庆消息5月12日上午,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郭宝云因涉嫌指使其儿子收受贿赂20万元、自己侵吞公款73万余元而在昆明接受审判。 昆明市检察院在指控中称:郭宝云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区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财政、税收工作的职务之便,为重庆某车辆零部件厂争取到财政借款2600万元,随后又采取即交即返的方式返还该厂企业所得税442万元。1997年4月23日,郭宝云指使她的儿子杨青川(另
昆明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宝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郭宝云认为自己没有收受贿赂和贪污公款,她的律师也为郭宝云作了无罪辩护。对于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现年59岁的郭宝云原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于去年3月28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4月11日郭被逮捕。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以郭宝云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于去年8月将她移送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海燕 徐建)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