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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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3: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确定专人受理社会各界对违诺人员的投诉、举报,提出处理建议。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 在卫生部要求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