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男“按揭”20万分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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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因偷见网友被逮个正着,女朋友索要20万元“分手精神损失费”。无奈之下,重庆人何胜12日与女友林琳(化名)签下“分手精神损失费按揭合同”。 4月30日晚上,何胜与女网友在沙坪坝见面时,碰到了和朋友一起出来玩的女友林琳。
记者12日在林琳手里看到了这份稀奇的合同,第二款写着“何胜自愿补偿林琳人民币20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如不能在分手后3月内付清这笔费用,何胜承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付给林琳人民币1500元,直到2024年5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