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盐田开征污水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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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5:4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淮林实习生周欣欣)莲塘、盐田片区下月起开征污水处理费,至此,特区内所有片区已全部征收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莲塘、盐田收取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与特区内各片区相同:居民用水0.50元/立方米,行政用水0.6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60元/立方米,商业用水0.70元/立方米。
据了解,一直以来,这两个片区的自来水分别由莲塘供水服务公司、盐田港供水公司、盐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梅沙供水公司供应。这些供水公司不承担污水处理,所以这两个片区一直未开征污水处理费。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 王淮林 实习生周欣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