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情急之下骂他一句 公安局长下令拘其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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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6: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陕西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家中被盗,她向当地警方报案后长时间没有结果,在县公安局上访催促破案时,情急之中骂了县公安局局长一句,没想到被拘留了7天。报案10天后派出所才出警 白彩珍今年33岁,家住吴旗县新寨乡堡城村鹰沟组。据白彩珍讲,3月7日晚,她家被盗,她向当地铁边城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说当天就出警,但直到10天以后才第一次来到现
又过了几天,白彩珍来到吴旗县城,先后两次找到公安局长张鸿翔反映案情,但都没有满意的结果。白彩珍转而找到了副县长李建民,又被转至信访部门。4月26日,白彩珍再次找到李建民,这次,李建民向公安局副局长宗世虎批示:“请抓紧侦破新寨乡白彩珍被盗一案。”情急下骂了局长一句 拿到县长批示的条子,4月26日下午,白彩珍再次来到县公安局。据她讲,张鸿翔对她说:“你这个婆姨,为了这点儿事地也不种了,整天跑划得着吗?”白彩珍随后掏出李建民的条子,张鸿翔看过后很生气,一下子就拍到桌子上说:“找谁也不顶事。” 白彩珍说,自己当时也急了,张嘴就骂了张鸿翔一句:“你‘绝筋’(发音如此,系吴旗方言,意思和关中方言‘亏先人’差不多)了,你还当局长哩?”张鸿翔非常恼火,当即就让人把她带到另一个房间,不久城镇派出所来了两个民警把白彩珍带到派出所作笔录。骂局长换来7天拘留 当晚11时许,一名警察拿来一张纸,让白彩珍在上面按手印,并告诉白彩珍“被拘留了”,如果交350元保证金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先不拘留。白彩珍说,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家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被拘留了,明天跟家里要行不行?警察拒绝了。 白彩珍按手印的纸是对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彩珍不识字,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记者看到,这份处罚书上写着:“现查明,白彩珍在县公安局上班期间,因3月7日她家被盗一事,将局长张鸿翔辱骂,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本人供认不讳。以上事实有询问赵玉国、宗世虎、张鸿翔笔录等证据证实”,“拘留7天”等字句。4月27日上午,因吴旗县拘留所没有女号,白彩珍被送往安塞县拘留所。据悉,派出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公开侮辱他人”条款对白彩珍进行处理的。局长认为这个处罚不算重 5月12日下午,张鸿翔接受了记者采访。关于骂人的过程,张鸿翔的说法与白彩珍稍有出入,张鸿翔的说法是:办公室有人来谈工作,他让白彩珍回避,白彩珍不愿意,别人把她往外拉的过程中,白彩珍骂了他,骂人的原话双方叙述基本一致。 张鸿翔说,白彩珍不依法上访,在公安局骂他,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公开侮辱他人”的规定,“拘留7天”的处罚不算重,这还是考虑到白彩珍也是盗窃案的受害人从轻处罚。 5月4日,白彩珍从安塞县拘留所被放出来,她没有回家,在吴旗县公安局门口转来转去想要讨个说法。白彩珍想不通,自己骂了局长一句就被拘留,“贼娃子没进拘留所,我反倒进来了!”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