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毕业生进上海办理居住证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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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7:32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4日消息: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首次试行的“评分制”已全面启动,未获上海户籍的申请者可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居住证的办法近日公布,申请者在其毕业离校时需将户口迁回到原生源地(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方可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将由聘用单位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目前“基本要素分达到70分(含)以上”的上海户籍申请者已审批通过,并获得批复号;“基本要素分为59分(含)以下”的申请者,则批复为“审批未通过,可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对于“基本要素分在60(含)-69分(含)之间”的申请,则仍处于“已受理待讨论”阶段。上述三种结果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凡属于基本要素分在60(含)-69分(含)之间需讨论的,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讨论。 (来源:青年报 作者:郭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