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农民吃上“放心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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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7:47 大众网 | |||||||||
县级聘请监督员,乡级和村级分别聘请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构 成药品监督网 以直接配送、代购分发、连锁配送、增加网点等形式向农村供药
本报济南5月13日讯 今天下午,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信息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启动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两个网络建设,让农民吃上放心药。 在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方面,济南市建立以“三员制”为主的三级药品监督网。在县聘请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乡一级的药品协管员和村一级的药品信息员则从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干部和药品营销人员中选聘。 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今后济南市的农村将以直接配送、代购分发、连锁配送、增加网点为主要供药形式。并出台三项优惠措施,鼓励多渠道供药。 首先是放宽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鼓励设立乡村药店。引导、鼓励在农村设立药品零售网点,配备药师(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店可销售处方药,农村单体药品零售企业无药品储存必要的可不设仓库。 其次是鼓励在乡(镇)、村设立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允许设在乡(镇)村的日用百货、食品类普通商业企业申请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其销售人员必须经市药监局培训并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销乙类非处方药品。 第三是鼓励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农村基层配送药品,凡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购销双方签订配送协议的基础上,允许其设在乡镇的门店向其门店所在地的乡、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供应药品。编辑:(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