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编制外职工也要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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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5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企、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昨日记者获悉,以切实维护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江苏省劳动保障厅于5月上旬至6月上旬开展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执法大检查现已全面展开。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检查其编制外用工情况;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行业。
省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城市建设、事业单位改制进程产生出大量农民工、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去年12月江苏省出台的《条例》对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作了全面规范,也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执法依据。此次检查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会同工会、公安、工商等部门强化执法力度,对不签合同的违法行为和屡查不改的违法单位,将按照《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 作者:记者 陆培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