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洋货积压成垃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50 现代快报 | |||||||||
快报苏州电物流仓储对保税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保税区却不同程度地存在货物“死库现象”。记者昨天从张家港保税区了解到,滞留在该区的一些进口货物已达千万余元人民币,滞留时间从2年到10年不等,部分产品早已过了保质期限,成了“洋垃圾”。 据张家港海关关员介绍,由于委托方音信全无、企业倒闭、涉嫌骗汇等原因,目前散
由于《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对仓储货物的储存期限未作出规定,海关无法主动介入,对这些货物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只能建议和敦促仓储企业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权利、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等。 为此,海关提醒广大仓储企业,在与货主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时,应按规定操作,必须写明仓储期限,并且一定要明确超期违约对货物的处置条款,以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遗忘”在仓储内的货物,如在多年前盛行的高档啤酒、葡萄酒、深海鱼油等,都早已过期,再久留就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发出公告寻找货主,无主的货物可由海关等相关部门予以变卖或者销毁。 作者:记者 吴宏 特约记者 胡海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