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绩效考核也应突出“以人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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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中国青年报》5月8日报道,“由于规划局原主要领导涉嫌经济犯罪,在年度目标考核中被一票否决。对此,全局将认真吸取教训,努力塑造新形象。”在日前举行的青岛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上,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葛黎作了这样的表态发言。据了解,此次考核,青岛市以实绩“论英雄”,借鉴国际绩效管理经验,引入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在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考核体系和考核结果的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和完善。除年终考核和日常监控外,还包括三类评估:市民和专家学者的外部测评;对各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的内
在进行政府绩效考核时,引入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考核评估中加入市民和专家学者的外部测评,将单位实绩作为考核标准,这样的做法,无疑将使考核更加真实、客观。这样的考核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契合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现代公共管理的要求。 应当说,对于考核两字,人们是非常熟悉的。在各个领域,有着各种各样的考核———有对政府官员的考核,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少考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内容雷同,甚至存在相当程度的形式主义。而考核结果的对内性和对上性,则导致一些人不把考核真正当一回事。因为考核远离公众,百姓对于考核的实际效果也时常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并且,每年进行同样内容的考核,不仅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容易给人一种走过场的感觉。这种情况的出现,与考核内容过于陈旧、考核方法过于简单有关系。 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的是公共权力的代行者,有的是公共利益的管理者,他们的行为和工作绩效都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既然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就应该与公众“亲密接触”,接受公众的考核,接受公众的监督。如果公众无法直接对其进行评判,考核结果也不与公众见面,那么,这样的考核有什么意义,又能体现什么价值呢?可见,公共领域的政绩考核突出“以人为本”,既是其工作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评判其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正因为如此,对公共管理机构和公共领域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充分体现民意,突出“以人为本”。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在内容上增加社会考评的分量,而且考核结果也应与公众见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只有考核内容和方法真正突出了社会的参与,突出了民意,考核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现行某些考核不被一些人重视的现状。 青岛市的绩效考核办法,向“以人为本”迈出了一大步。我们期待着,类似的做法能够产生更大的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使更多的地方和部门在绩效考核中重视社会的声音,重视公众的评判,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