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慈善救助,医院不应置身事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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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四川媒体5月12日报道,被歹徒用刀捅伤腹部后,来蓉打工的杜志力因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5月9日,他被医生请出医院。5月11日,杜志力的伤口感染,疼痛难忍的他捂着肚子到路边求助…… 病人因为无钱而被医院请出去,并非仅此一例。医院这样做往往“理直气壮”,认为治病有如商品买卖,既然“卖”出了医疗服务,那收取费用就属天经地义。另外,“如果大
一般来说,医院的这些解释并非完全站不住脚。但事实是,欠费的一般多是确实付不起钱、甚至连借都借不到钱的少数病人,就目前大部分医院而言,这应该不至于对其运转造成威胁。 另外,医疗救助不能简单比之于商品买卖,尽管医院也离不开成本核算,但绝不能惟利是图。在金钱与天职的天平上,治病救人的天职的分量无疑应当更重,否则就是对医务工作者良知与天职的背叛。 遇有病人无钱医治时,媒体往往呼吁公众进行捐助,但一些医疗单位往往会忘记自身在慈善救助上理应承担的一份社会责任。有的募捐来的钱统统流进医院的口袋,医院在收费上一点没有通融余地。而一些病的救治费用并不很高,医疗单位如果承担相应的慈善救助义务,本可通过适当减免救治费用而解决一些问题,并不非得靠发动社会各界来捐助。 当然,设若没有内在的道德诉求与外在的强制性压力,逐利可能会成为一些医疗单位的“本能”。对于无钱治病的事情,固然有赖于全社会的综合治理,包括推广医疗保险等,但在其它工作尚未跟上的情况下,我认为,管理部门可以像要求律师领有法律援助任务一样,提倡并鼓励各医疗单位完成一定的救助任务。 慈善救助,最终当然要靠广泛的倡导。但为了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适当的、引导性的规定也应该纳入制度设计的考虑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