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浪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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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21 沈阳今报 | |||||||||||
白丁/文徐简/图 看到这些公职人员如此“注意”小节,纳税人似乎也应该满足了———不浪费纳税人一分钱。也许有人会说“小节”不足以体现大局,但进步却是有目共睹的。这就相当于“扫一屋”,潜移默化下去,必然会有效果。都说“浪费是最大的犯罪”,但很少见因为浪费而受处罚的,现在好了,浪费也要付出代价———50元。 只是,监督执行的“地位”太低,好办法能否落到实处还是个问题,这也是通病。好办法可别终归只是个“办法”,这是笔者所担心的,也是最难以解决的,目前还没有好办法,看样子只得回到道德自律,再辅以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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