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香港保险机构 “蓝十字”保险传销骗了2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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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33 新华网 | |||||||||
冒用香港保险机构名称,捏造保险产品,以传销形式售卖保险基金波及16个省、直辖市的“蓝十字中国保险基金”事件日前由湖南保监局率先对外披露,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2003年底被抓获,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他们采用冒用香港保险机构的名称,捏造保险产品,以传销形式售卖保险基金。此案件涉及金额280万,波及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还涉及重庆、天津、上海、河南、山东、江苏、安徽、广东、四川、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
据悉,销售“蓝十字中国保险基金”的犯罪手段为:冒用香港保险机构的名称,捏造保险产品,以传销形式售卖保险基金。购买人通过当地农业银行采用无卡存款的方式向公司交款,公司收款人为个人账户;每名购买人均应购买年交2000元/份的一份或3、5、7份不等的保险基金,才可以发展3名或9、15、21名下线,若其发展后,则不仅无需再交纳保险费,而且还可从下线获得数额可观的佣金收入。该组织先后使用4个个人账户收款。 2003年8月,北京保监局接到群众举报材料,反映2名台籍人士以传销方式在“卖保险、送基金”,非法销售蓝十字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20年定期险种“蓝十字中国保险基金”。北京保监局立即报公安部门立案,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调查,破获了这起非法销售保单案件。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2003年底被抓获,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有关人员在回答记者有关地下保单的问题时曾提到,2003年在河北、北京等地区曾发生假冒推销境外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例,但没有对外披露案件的具体情况。(实习记者赵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