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给“工作无为”下定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19 哈尔滨日报 | |||||||||
今日焦点:据报道,成都市3名为官一任却不能造福一方的官员,因没能通过4月份成都市领导的随机检查,日前被免职。而给予他们免职的理由是“工作无为便是过”。由此引发了关于到底谁有权给“工作无为”下定义的争论。 随机检查岂能定罪
读者金滨:这些情况的发现以及处理决定的做出,都缘自成都市领导的一次随机检查,这对于因此丢官的3名官员来说似乎是有失公允的。再者,众所周知,以上“工作无为”的表现实际上都是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彻底改观”直至“旧貌换新颜”的。试想,假若这3名官员在上面“有人”的话,就可以提前得到消息,来个临时突击,是完全可以避免这丢官大劫的。 当地百姓最有发言权 读者刘华:温总理早就说过,“知屋漏者在檐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方官员工作是否有为,当地百姓最有发言权。近日看到江苏省滨海县今年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的新闻,我想这无疑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