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撤销115个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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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20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撤销了115个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些被摘牌单位的名单被公布在山东省委机关报上。 从1986年起,山东省文明委开始对辖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评选,优秀者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每年大约有100个单位获此殊荣。为了促使文明单位自我加压,始终保持先进性,近年来,山东制定了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
据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同志介绍,这次被撤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115个单位中,有的工作出现滑坡,有的出现计划生育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行风问题、经济问题或者违纪问题,还有17家单位因为在综合考评中排名靠后而被淘汰。在撤销他们的荣誉称号之前,文明委比较广泛地征求了各地计生委、纠风办、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 作者:选稿:乔德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