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呼唤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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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2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兰州5月13日电(记者王艳明)戏剧、曲艺、民歌、舞蹈、器乐、社火,一大批甘肃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形式正在失传或濒临消失,有关专家呼吁,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否则若干年后,人们只能在文献中看到这些“死”了的艺术之花。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主任徐枫说,甘肃民族民间表演艺术的整体生存状况令人堪忧。如地方戏剧,1995年前,甘肃省有15种,而目前只有三四种还能够常年坚持演出;民间曲艺,新中国成立初期有近80种,而目前能够活跃舞台的不过20多种,而且大多数靠民间草班子在维持;民歌方面,上世纪90年代,根据各地、县、乡文化馆(站)的上报统计,全省共有民歌3万多首,而目前能够系统完整表演其中部分民歌的表演艺术家还不足百人,大多数民歌已经无人能唱;舞蹈,上世纪90年代统计,约有200多种,目前能够搬上舞台的不到二分之一;器乐,上世纪90年统计,约有40多种,目前被传承下来并仍然坚持演出的只有20多种;社火,上世纪中期,在甘肃社火最为集中的兰州地区,逢年过节,社火表演手法多达五六十种,伴相超过100种,可目前保留下来的均不足半数。 由于民族众多、文化土壤深厚,在甘肃这片土地上,曾产生了众多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许多曾辉煌一时。徐枫说,造成甘肃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失传或濒临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本土经济生活条件改变导致的文化环境变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新的和外来娱乐方式的层出不穷及冲击影响也加剧了它的失传和消失过程,另外,当前民族民间表演艺术的生存危机还与研究者、保护者的态度有着重要关系。 有关专家呼吁,作为最能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目前人们要做的工作不是去恢复它繁荣时的原貌,而是要选择如何保护和传承,政府有责任,社会力量也要积极参与,同时,应该结合新的经济生活环境、新的娱乐内容追求,探索一条符合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形式的生存之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