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公开听证上访纠纷 全国亦鲜有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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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28 大众网 | |||||||||
生活日报5月13日报道 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徐希阳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如果没有,本听证小组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做出评议结果。”12日上午,我省首例信访复查公开听证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举行,听证小组对一起信访
上午9时整,除上访人韦某和责任单位历下区房管局出席外,历下区委、区政法委、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司法局、历下区法院等部门都派员参加,并组成听证小组。市信访局的一名副局长和处长以及一名人大代表和律师组成的监督小组亦一一列席。 上访人韦某因为要求落实其父一处房产的政策问题,自1984年始至今已整整“上访”20年。负责处理此事的历下区房管局认为,韦某上访的理由证据不足,其要求不符合济南市处理私改遗留问题的有关政策规定。 那么到底谁对谁错?听证会上,上访人韦某及其家人和责任单位针对该处房产是出租还是出借、是否属于落实政策的范围以及相关证据证明力等问题进行了公开的举证和辩论。 经过1个半小时的公开质证和辩论,10:39,听证小组宣布休会。 11:17,听证小组经评议后认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上访人韦某提供的3份证据,不能证明其符合济南市1984年落实政策的规定,故房管局在对此事的处理中并无过错。 历下区信访局刘慧敏副局长介绍说,在信访问题中引入公开听证,不但可以解决信访问题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的久拖不决,同时还为政府部门和群众直接对话提供了一个平台,从而迫使一些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 (记者 田连锋) 背景资料 今年4月,历下区出台了《关于建立信访问题复查听证制度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凡属已由该区属责任单位或部门作出处理或答复,当事人不服,仍坚持上访,又不能按法律程序处理的,经研究认为确有复查听证必要的,将进行公开听证。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