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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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42 浙江日报 | |||||||||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徐祖华 杨祖荣 2004-5-14 本报杭州5月13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徐祖华 杨祖荣)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今天正式启动,三个试点地区分别为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和诸暨市枫桥镇。我省是全国6个试点省市之一。这是笔者从今天在杭召开的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我省的社区矫正试点,将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通过法定的手续,不关在监狱服刑而放在社区中服刑,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其主要适用于具有我省正式户口、长期居住在试点区域内,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外执行等5种罪犯。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能从根本上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还能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刑罚效能。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主任章猛进出席今天的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协调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机关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试点工作新格局。 据悉,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在许多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监禁人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