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老总薪酬不超员工12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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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北京市国资委将从其下属的92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出20家,试行全新的《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的办法,企业负责人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员工平均收入的12倍。 此举重点针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专职书记进行考核并核准薪酬,以此解决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问题,控制薪酬水平的过快增长。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