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勤政廉政的关键不在“换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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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1:26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小鸣 近日,一省会市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在该市党政机关热门、敏感岗位工作满3年的领导干部要交流或轮岗。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动或交流转岗决定的,要依照法律程序或有关规定予以就地免职或降职处理。应该说,该市的做法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督促热门岗位的干部勤政廉政更好地工作。但我以为此举的效果
首先,3年强制“换岗”容易导致短期行为,不利于官员施政的连续性和地方发展的连续性。现在,各地都在谋求发展经济为民造福,但再美好的蓝图也得一点点干出来,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来保证。我国实践表明,以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比较科学,所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制定的是5年计划,领导干部的任期是5年。为加强监督与指导,前不久召开的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也修改了宪法中“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统一为5年。这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保各项工作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现在,将热门、敏感岗位干部的任职期限设定为3年,势必会影响这些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想想看,头一年熟悉业务及辖区情况,3年头上又操心调往何方,一切又得从零开始,单位或地方还得重新与他们磨合,这样动来动去,如何“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而不管干好干坏一律换岗,反倒容易滋生跑官要官之风,败坏党纪,贻误发展。 其次,腐败行为与任期长短没有必然联系,3年一换岗并不能保证干部不出问题。封建时代,由于制度问题而监督乏力,即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现实生活中既有老来腐败的“五九现象”,也有腐败年轻化的现象。干部上任一两年,甚至刚上任就走向腐化堕落,这样的例子也并不少见。总之,腐败现象的根源是权钱交易,是以公权谋取私利,如果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权力必然会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这个道理,不管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性质的社会,也不管是在官员任职的任何时期、热门岗位还是冷门岗位,都是一样的。在热门、敏感岗位任职时间的缩短,可能还会刺激个别不法官员贪婪的胃口,促使其提高腐败“质量”。 惟有严密的监督和制约,方可确保权力良性运作为民造福,同时也使干部个人得到保护和发展。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3页)。因此,我们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干部使用和问责机制,发挥好来自党内和党外的、人大的、政协的、民众的、舆论的等多种监督作用,使公权只能用来谋公利,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一露头就会受到惩处,而不管他的任职时间是长还是短。 身处热门、敏感岗位,诱惑多,容易出问题,缩短其任期当可减少干部犯错误的几率。但这显然只是治标的办法,最根本的是要让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