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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能否穿“奇装异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3: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魏文彪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电视节目主持人不能穿奇装异服以及严禁“港台腔”。

  此通知的初衷旨在提高电视节目品位,反对节目情趣低俗化。但由于“奇装异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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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因而该规定在实际当中较难操作,而且将“奇”与“异”作为判别优劣的标准是否妥当亦值得商榷。

  如果是新闻类等性质比较严肃的节目,主持人服装当然应侧重于庄重、大方;但如果是时尚、文艺类节目,主持人服装倒不妨可以活泼甚至前卫一点,因为这能与节目更加协调,也能活跃节目气氛,让观众更加轻松、愉悦。这类节目的主持人如果着装严肃,就达不到这个效果。所以说,对于“奇装异服”是不应一概否定的。

  非新闻类节目主持人,如果在着装上有自己的特点,还能彰显个性色彩,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因为观众觉得赏心悦目的主持人服装亦是节目亮点之一,有的观众还从时尚类节目主持人着装来判断时尚潮流。如果一律要求以“庄重、严肃”作为所有节目主持人着装标准,将会使不少观众减少一个观望时尚潮流的窗口。

  对于未成年人观众,成年人可以引导他们分清节目与现实生活、未成年与成年时段在着装上的区别,在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上,回避并非是明智的做法。

  其实不单是主持节目,大而化之到几乎所有场合,均应抱有这样一种认识:着装妥当与否,应当看其是否与所在场合相适宜,多数人认可的就是合适的,绝不能简单地将是否“奇异”作为判定好坏的标准,因为“奇异”与“好坏”并不是同义词。另外,社会应当是丰富多彩的,各种价值观都尽量相互兼容,应当对各种领域的“奇异”采取宽容态度,不应在一切方面用“主流价值观”来“削足适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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