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力介入商业拆迁危害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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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7:13 北京青年报 | |||||||||
据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为了帮助一家房地产企业搞商贸城开发,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政府专门出台“株连政策”,要求公职人员负责各自亲属的拆迁工作,如果不能够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拆迁,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目前全县共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有的因为其亲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有的甚至被迫与配偶离婚。
这个一度被嘉禾县政府打扮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商贸城开发工程,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业开发项目。嘉禾县政府专门制定“株连政策”,以行政命令的形式逼迫公职人员就范,为此差不多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目的无非是要帮助乃至代替开发商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完成拆迁。“株连政策”显然是于法无据的,它粗暴地侵犯了公职人员的权益,引起了公职人员、普通群众和舆论的诟病,不过也要看到,“株连政策”只是一个中介,其实质则是嘉禾县政府以行政权力介入商业拆迁的一种手段。政府权力公然介入商业拆迁,有的甚至酿成了严重的事端,这样的事例屡有所闻,而嘉禾县的做法既显示了其独具之匠心,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政府与开发商亲密合作、政府权力为商业拆迁竭诚效力的精彩版本。 依照法治社会的公平原则,出于商业目的的土地征收与拆迁行为,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取得和补偿产权人的土地房屋财产,即与产权人在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下谈判、讨价还价,政府只对开发和拆迁方的资格、指标等进行程序上的审批,不能介入任何实体内容。相反,政府如果滥用国家征收的权力,协助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当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时候,有关部门为开发商充当“挡箭牌”,对被拆迁人不予理采;或者像嘉禾县那样,不但以仅相当于市场价1.3%的超低价格向开发商出让土地,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又是制定政策,又是郑重承诺,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完全把本该由开发商自己解决的商业拆迁当成了政府的中心工作,人们就不得不怀疑政府是否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主要领导是否一厢情愿地把开发商的商业项目也当成了自己的政绩?人们还不得不怀疑,某些已经在事实上沦为开发商“打工仔”的部门和人员,他们与开发商之间是否亲密得有些不正常了? 嘉禾县政府在发给中央电视台的一份公文中称,他们全力支持出台“株连政策”推动拆迁的商贸城建设项目是合法的、规范的,工程建设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代表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然而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是否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经不是一份简单的公文所能定论的了。包括政府信誉和政府形象受到的损害在内,嘉禾县的这起政府权力介入商业拆迁事件,到底给当地带来了多大的危害,也许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需要披露更多的隐秘真相,才能做出恰如其分的认定与评估。12 本报评论员 1 2 作者:潘洪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