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诉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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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7:3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方希、顾金强报道:为索要欠款,用砍柴刀威胁他人并致他人受伤,而后又开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将一名路人当场撞死。13日,寇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十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该市公诉的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03年12月24日,郧西县上津镇药术坪村村民寇某,在该镇一朋友家参加婚宴,喝下一斤多白酒后,开车去生意伙伴王某家讨要930元的欠款,听王说没现金后,寇便从驾驶室中拿出长约90厘米的砍柴刀架在王肩膀上,在夺刀中,王左耳被划伤。 当王骑车到镇卫生院包扎时,寇竟驾驶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全速追赶,在大街上将王骑的摩托车撞翻,后又将路人刘某当场撞死,并撞翻两辆车。随后,寇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