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针兴奋剂激活连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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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8:37 每日新报 | |||||||||
开分店手续从简搞物流提供方便查市场分清责任刘宏婕 新报讯【记者刘宏婕】近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三大措施将促进连锁企业在本市健康、快速发展。 据该《意见》规定,本市将从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供便利
总部获批分店无需再批 今后,连锁企业在设立分店、申请特殊业务许可证等方面,一旦总部通过审核,分店无需重复审批。据介绍,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设立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再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 连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代售邮票、电话卡,代办公用电话等业务,可由总部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可由总部(或委托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由门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即可。 物流配送中心将获支持 物流配送是连锁经营的支柱之一。根据《意见》,本市将对具备条件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纳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范围。有关部门要对与物流配送中心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部门要对物流配送中心符合条件的送货车辆尽可能提供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 监督检查必须责权分明 对于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本市还将规范对连锁企业的各种检查。《意见》规定,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的各种监督检验和检查等,应由市一级主管部门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所在区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防止市、区两级部门重复交叉检验检查;对连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的商品,应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在其配送中心或总部予以抽查,原则上不再对其门店的该类商品重复检验检查。对连锁经营企业下属门店自行采购和现场制售商品的抽查比例和频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相关促进政策的同时,该《意见》还要求连锁经营企业对各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实行“先行负责制”,出售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经销门店负责解决;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加强对自身及下属门店自行采购和现场制售商品的质量管理,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人士表示,本市自 1994年推行连锁经营以来,销售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递增,连锁经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逐年增加。2003年连锁经营销售总额达21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18%。《意见》的实施将为连锁企业、零售供应商提供规范的市场空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