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外国企业不得设计中国救灾和保密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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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8:43 胶东在线 | |||||||||
昨天,建设部正式发布《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禁止外国企业参与设计保密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 根据规定,外国设计企业在中国承接工程设计收取设计费用,应参照执行中国的设计收费标准。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我国未承诺对外开放的其他工程,禁止外企参与设计。本规定自6月10日起施行。(作者/潘澄清)责任编辑:丁俊杰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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