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为“一元钱”丢了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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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18 无锡日报 | |||||||||
沈芝春 前几天去宜兴办完事在汽车站买了一张12元的返锡车票,到进站口才得知,12元的票是到无锡火车站的,而我要到的汽车西站只要11元。因为票价不同,原本可以马上出发的只能再等十分钟后的下一班。我提出换票,检票员说不用换,到火车站那班车路过西站也能下。此后的几分钟里,接连有人想到西站,却因买了12元的票只能等下一班。此时,我想起售
售票员的用意不言而喻,无非是考虑到多收一元是一元,反正两头都能下车,不会耽误客人,多数客人也不会为一元钱计较。殊不知,这区区一元之差却给乘客们留下了不诚信的印象:既然票价有别,为何事先不说清楚。 报载,福建省石狮市某电力公司,委托该市一家银行代收电费,某个月因银行电脑收费程序设定出现疏忽,多收了600多户共900多元的电费滞纳金,而银行由于是电脑自动化管理,多收的钱不能退,于是,该公司组织十多位职工挨家挨户将多收的一元多钱逐一退还到600多客户手中,并送去歉意卡。 同样是一元钱,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的经营理念。显然,前者追求的是眼前利益,他们或许因为这种模糊做法赚取了无数个一元钱的“超额利润”,却因此丢失了广大客户对经营者的信任;而后者对于不该收的费用以诚心诚意的态度直面消费者,让他们感受到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一味以赢利为终极目的却忽视企业的诚信形象,对于参与未来的竞争最终是不利的。它基本等同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