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牞严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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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48 江南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严厉打击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的行为。 通知指出,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的行为,是全国重点打击的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税务机关
通知强调,对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凭证)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必须至少对其3年内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检查发现问题的,还要依法追溯到以前年度。经调查取证认定为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