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医药回扣可获重奖 奖励金额最高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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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1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实习生张利国)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关于奖励举报医药回扣、“红包”有关人员暂行办法》,今日起实施,对举报医药回扣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回扣数额巨大的举报人给予重奖,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举报“红包”的奖金为“红包”金额的两倍。奖金由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 医药回扣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包括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试剂
凡依法依纪向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举报医疗卫生人员收受医药回扣、“红包”行为,经查证属实,在卫生行政机关监督下,由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依照本办法,对举报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举报医药回扣、“红包”人员的奖励,一般在医药回扣、“红包”问题查实后一个月内兑现。奖励实行一案一奖,经查证核实,并按查实的被举报人收受医药回扣、“红包”金额的一定比例,发给举报人奖金。医疗卫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已将医药回扣、“红包”上缴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