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前检查出新规 杜绝有选择堕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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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20 新华网 | |||||||||
CCTV:北京市新出台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对利用B超检查胎儿的性别,然后有选择的堕胎的行为将进行严惩。 新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除了对产前诊断的机构进行了规范,还再次重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婴儿性别鉴定,对医学上确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说:“一旦发现有人违法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甚至对于一些健康的孩子选择性的进行大月份人流的话,我们必须得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