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实施四项措施做好宏观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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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1:0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谢登科)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14日在此间说,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的当务之急,是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执行“三个暂停”要求等四方面入手做好土地市场宏观调控。
孙文盛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上指出,首先,要积极、准确把握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时机,逐步学会运用土地政策为宏观经济“加油门”“点刹车”。建立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工作机制、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宏观调控机制以及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二是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特别是清理整顿违反产业政策用地、违法批地和非法占地等行为。对去年以来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由省级政府集中一个半月进行自查整改,今年6月底前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清理整顿报告;其他专项检查于10月底前完成。除经合法批准可以分期建设的项目外,其它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否则按骗取批准、非法占地论处,追究分拆项目的审批机关的责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建和拟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供应建设用地。 三是要严格执行治理整顿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暂停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的“三个暂停”规定,加强“暂停”后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管制。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属急需的,报国务院批准;对已经国家批准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卫生、教育等项目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从严审批。报批上述用地必须附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确属国家或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且急需建设用地的说明材料。 四是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解决当前土地供求的尖锐矛盾,必须从集约利用上找出路。根据调查,各地土地供应还有不小潜力,包括已批未用土地、开发区合法用地、储备中心的储备土地、企业购置的待用土地等。各地要充分利用“暂停”时机,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