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万启动职工医疗互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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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1:1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总工会获悉,为解决我省广大职工“看病难”的问题,省总工会已经筹措1100万元资金,确保今年“七一”在全省职工中全面启动医疗互助活动。这是我省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持续13年以来第一次最大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改革。
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280多万人,其中在职职工有190多万人,退休人员80多万人。根据有关部门对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昭通、临沧等7个地州市和煤炭、省建总公司等4个行业的24个企业调查,参保职工生病住院交纳的医疗费,在扣除自负药和不合理检查费用后,职工个人自付部分昆明为27%、玉溪为34%、楚雄为25.6%、大理为28.7%、昭通为30%、红河为32%。 据了解,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基本运行情况是,参加医疗互助的人员必须是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职工,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年每人交纳72元的互助金,即可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凭当地医保中心出具的交费凭据,其自付部分在超过当地职工住院起付标准的150%后,就可以得到互助活动不低于40%的资金补助。具体标准是:职工住院起付标准的1500—5000元的部分补助40%;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50%;10001元—100000元部分补助60%;100001元—200000元部分补助70%。 夏体雷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