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例终生禁驾罚单难开 交通肇事逃逸者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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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1: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15日消息:昨天从永嘉县公安交巡警部门获悉,5月3日在瓯北驾车压死行人后,逃逸的司机徐晓义,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依法逮捕,从而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我市第一个因交通逃逸被警方逮捕的驾驶人员。 据永嘉警方侦查认定,5月3日零时许,家住永嘉桥下镇的徐晓义,无证驾驶一桑塔纳轿车,从瓯北江北街开往双塔路,途中碰撞行人徐某,造成徐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徐晓义
由于该逃逸案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三天,曾受到媒体的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司机徐晓义可能成为我市首例终身禁驾者。但永嘉交巡警部门人士认为,因为犯罪嫌疑人徐晓义系无证驾驶,取消其终身驾驶资格缺少必要的依据,故不存在吊证禁驾问题。不过,此案也的确给刚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问题,即一旦犯罪嫌疑人徐晓义因交通逃逸罪被判刑后,他今后能否参加驾驶培训,申领驾照?也就是说,涉及对徐是否处以“禁学”问题。永嘉警方人士称,虽然《交通安全法》对此尚无规定,但这已是面临的实际法律问题。目前,他们已就这个“禁学”问题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法制部门作了请示。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法制部门负责人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就我市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书面形式请示国家公安部,估计最终解释出来尚需时日。(温州日报 夏国胜)(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