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传销公司以代销保健品名义诈骗2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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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2: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5月15日电(陈庆辉、肖文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缜密侦查,破获从事非法经营的罗氏保健品研究所合同诈骗案2宗,抓获罗某等涉嫌传销诈骗的犯罪嫌疑人7名。 据查,7名犯罪嫌疑人自2001年初至2003年10月,以签订代销保健品合同的形式诈骗500余名中老年人共计2000万元。
今年1月底,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事主关于罗氏保健品研究所涉嫌传销诈骗后人去楼空的报案,2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经审查,又于4月9日至20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覃某、陈某等6人。 警方初步查明,2001年初,犯罪嫌疑人罗某注册成立了广州市罗氏保健品研究所,其本人任公司法人代表。罗某以研究所为幌子,纠集覃某、陈某等人,通过电话联系、派发传单和在社区设展位等方式,骗取中老年人购买这个所的保健品,并签订合同由这个所代为销售,或以个人成立专卖店的形式,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中老年人投资。 研究所为了取得客户的进一步信任,于2003年2月对外宣称因业务扩大,成立中龙华(香港)国际集团,下设罗氏保健品研究所、广州从化康复神药用动植物园、广州市钓鱼协会乡村俱乐部三个分公司。犯罪嫌疑人利用认购从化康复神药用动植物园门票,积分分红,以及加入钓鱼协会乡村俱乐部成为会员,返利回报的手段继续非法吸收社会资金。事实上,中龙华(香港)国际集团以及下属的三个分公司均为同一班人马,并在同一个地点办公,而且没有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取得中老年人的信任,进一步骗取、吸收社会资金。 据查,至2003年10月罗某的公司停止经营为止,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共非法集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涉及受害群众达500多人。罗某等人除为了继续顺利行骗,将非法筹集到的资金拿出一小部分用于返利、分红外,其余的或是投入到一些所谓工程建设项目,或是被以工资、提成等形式下发给总监、经理、业务员,剩下的资金被罗某私人挥霍。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 |||||||||